中山要债公司调解一次性付清拖欠白某等十人2025年9月至11月的工资共计约12万元
中山要债公司调解一次性付清拖欠白某等十人2025年9月至11月的工资共计约12万元。
案情简介
白某、马某等十余人曾于某餐饮店从事后厨、服务员等工作,人均月工资约4000元。该餐饮店自2025年9月起因经营陷入困境,出现资金周转紧张,陆续拖欠员工工资。至11月底,经核算扣除正常请假应扣款项后,餐饮店仍共拖欠白某等十人工资合计约12万元。劳动者多次与餐饮店负责人方某协商追索无果,双方矛盾逐渐激化。为快速维权,白某等人遂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,要求餐饮店支付被拖欠的全部劳动报酬。
调解经过
受理该起群体性纠纷后,调委会高度重视,立即启动“仲调对接”快速响应机制,选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负责处理。
迅速核查,精准掌握案情。调解员第一时间分别与劳动者代表及餐饮店负责人方某进行沟通,全面了解欠薪具体数额、起止时间及原因。方某承认欠薪事实,解释称因店铺连续亏损导致资金链紧张,虽曾出具欠条承诺分期支付,但未能如期履行,致使劳动者失去信任。
分类施策,制定个性方案。鉴于涉及人数较多、各人情况略有差异,调解员创新采用“一人一策”方式,逐一核实每名劳动者的工作时间、应发及实发工资、已扣款项等细节,确保事实清楚、诉求明确,为针对性调解打下坚实基础。
释法明理,平衡双方诉求。调解过程中,调解员坚持法治与情理并重。一方面,严肃向方某指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条等规定,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,拖欠工资行为已构成违法,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另一方面,也向劳动者群体客观说明餐饮店当前面临的实际经营困难,引导其理性维权、换位思考,缓和对立情绪,创造协商空间。
搭建平台,力促达成共识。在明确法律责任、稳定双方情绪的基础上,调解员聚焦争议核心——付款方案,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多轮务实磋商。围绕餐饮店的偿付能力与劳动者的急切诉求,调解员耐心协调,引导双方就最终支付期限与金额不断缩小分歧,寻求最大公约数。
调解结果
经调解员不懈努力与专业引导,双方最终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调解协议:餐饮店负责人方某承诺于2026年3月30日前,一次性付清拖欠白某等十人2025年9月至11月的工资共计约12万元,并保证不再以经营困难为由拖延支付;白某等人同意该支付方案,并自愿放弃其他诉求。双方纠纷就此了结,并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。此次调解成功避免了矛盾升级和可能引发的仲裁或诉讼程序,以高效、低成本的方式实现了劳动者权益的保障。
标题:中山要债公司调解一次性付清拖欠白某等十人2025年9月至11月的工资共计约12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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